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广州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3-06-12 09: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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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广州行

 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规建设局,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建筑业联合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州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广州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为开展好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广州行”活动,我局制定了《2023年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广州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6日

(联系人:朱文强;联系电话:83124460)



2 0 2 3 年 广 州 市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 安 全 生 产 月 ”和 “ 安 全 生 产 广州 行 ” 活 动 方 案



      2023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和省安委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安委办关于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结合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实际,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活动主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了2023年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广州行”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按照国务院和省安委会、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形式丰富多样的安全月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管理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组织架构


成立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广州行”活动领导小组(活动结束自行撤销),组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保森担任,副组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处处长李特威担任,组员由各区住建局、广州市空港委国土规划建设局分管负责人、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人、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处,负责指导全市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广州行”活动的具体工作。

四、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30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启动“安全生产广州行”活动,12月底结束。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65条”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开展安全主题宣讲活动,安排各级党委(党组)、党支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将安全生产知识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通过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等学习活动,紧紧抓住关键少数,推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65条具体措施,各区各部门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要求,对标国家、省安全生产硬措施任务分工逐条逐项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规建设局、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二)举办建筑施工现场观摩会。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开展,进一步提升我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智慧工地信息化建设水平。通过示范引领,推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上新台阶,6月份举行2023年广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观摩交流会,设立8个观摩示范工地(一个主会场、六个分会场和一个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观摩主会场,附件之附件1)。主会场设在中新广州知识城JLXC-F1-1地块知识塔项目【±0.000以上】,活动时间为6月6日(星期二)上午9:30~11:00。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规建设局和市有关协会要积极配合开展观摩活动工作,根据辖地情况组织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观摩学习。(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规建设局、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三)组织起重机械倒塌、高坠、物体打击等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和人员自救互救演练观摩交流会。进一步提高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项目参建各方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及事故处置能力,强化人员自救互救意识,规范工程项目应急管理,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及时、有效地应对重大生产事故发生,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安全管理目标”顺利实现,为施工安全有效防范、处置突发应急事件奠定坚实基础。(市机场建设投资集团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四)举办安全管理和普法教育系列讲座。

1.开展普法教育讲座,组织专家对《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宣贯,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以高水平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市建筑业联合会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2.开展《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宣贯,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通过专家授课分析解剖典型事故案例,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实际深入浅出的讲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管理,严格遵章作业、程序作业,最大限度减少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市建筑业联合会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3.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对广州市地方性标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程》进行全市宣贯培训。(中建科技华南公司牵头,市建筑业联合会配合,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4.开展消防安全和施工质量验收专题讲座,对广州市地方性标准《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规程》进行全市宣贯培训。(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市建设工程消防协会配合,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五)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系列业务培训。

1.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视频教育与事故案例剖析培训,提供相关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给各项目工地宣传播放,同步开展工地安全生产教育。(市建筑业联合会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2.开展监督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安全监督机构管理经验分享和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监督人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3.开展《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基坑监测管理的通知(试行)》(穗建质〔2023〕207号)宣贯讲座和基坑监测系统业务培训。(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4.开展对融合监管平台起重机械管理子系统的全市宣贯培训,组织现场塔吊安拆实物教学。(广东省建筑机械租赁行业协会、广州市塔机与施工升降机租赁行业协会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5.组织专家进企业,开展对在建房建工地消防隐患自查的专题培训。(市建设工程消防协会、广州建筑集团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是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之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广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并跟踪执法,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规建设局、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七)组织在穗参建企业座谈会。邀请在穗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代表座谈,优秀项目企业分享项目管理先进经验,听取各参建单位对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施工安全管理建议和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建筑业联合会配合,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八)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邀请专家深入基层和企业,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各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分管或自有的社会面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主体宣传和应急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市建设工程消防协会牵头,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规建设局、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配合,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九)组织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每年6月16日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各有关单位要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资料、安全场馆体验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线下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广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组织2023年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市建筑业联合会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十)组织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履职和监督部门监管标准化建设试点。落实省、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黄埔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为试点,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项目参建单位履职标准化体系,明确各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履职清单;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结合广州实际细化形成房屋建筑工程日常监管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并建立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标准化流程。(黄埔区住建局牵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中建三局、中建八局、中建四局、市建筑集团配合,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布置,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制定活动方案、落实机构人员、保障活动经费、加强督促检查,有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企业、深入工地,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紧紧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活动主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弘扬建筑安全文化,促使广大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增强安全法治观念,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提前部署,重点谋划。为确保活动圆满成功,各有关单位要提前部署各项工作,尽早确定活动方案和计划,在完成一系列活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四)及时总结,提炼成果。各区住建局、各级安全监督站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请于5月31日前报送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广州行”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之附件2),6月25日和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广州行”活动总结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


附件1:“安全生产月”观摩项目清单.pdf  图片

附件2:2023年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广州行”活动联络员推荐表.pdf  图片